近日,海南省网监部门破获了一起非法制作并在网上出售游戏外挂程序牟利的案件,而犯罪嫌疑人中,竟有上海市在校大学生。由于当前经营游戏代练的情况(其中多数都是使用游戏外挂进行代练)非常普遍,此案若能成功起诉,可能将给国内互联网游戏市场带来“震动”。
2006年11月初,海南省网监部门接到上海盛大网络游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大公司)报案称,有人非法制作并在互联网上出售该公司运营的“冒险岛”游戏外挂程序牟利,严重侵犯了该公司和广大玩家的利益。
海南省公安厅网监处经调查,证实盛大公司报案属实,并对涉案外挂程序样本进行分析,认定其运行时通过破解“冒险岛”游戏客户端程序的保护机制,控制游戏的进程,篡改游戏的部分功能,违反了《著作权法》和《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的相关规定,侵犯了盛大公司的著作权。经过详细查阅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网上关于游戏外挂可能涉及的法律问题的讨论,海口市公安局网监处于2006年11月24日立案侦查。据了解,此案如果能够成功起诉,将是国内第二例追究利用游戏外挂经营游戏代练刑事责任的案例。
经侦查确定嫌疑人的具体位置后,海南省网监民警于2007年1月24日下午在上海市闸北区将犯罪嫌疑人陈某(男,汉族,江苏吴县人,1988年1月16日生,上海某高校交通运营管理专业学生)抓获;1月25日下午,海南省网监民警又分别在海口市府城镇和澄迈县永乐镇将嫌疑人莫某(男,汉族,浙江杭州人,1969年10月26日生,海口市琼山区府城镇东门里某网吧业主)和王某(男,汉族,1979年生,海南省澄迈县人,无业)抓获。三人随后被刑拘。
经审查,陈某等三人合作制作、销售、使用“冒险岛”游戏外挂进行非法牟利的经过如下:2005年3月,陈某从国外的游戏论坛上学会了编写游戏外挂程序,并编写出第一个“冒险岛”游戏的外挂程序开始出售。该外挂程序直接篡改了游戏的正常功能,破坏了游戏的公平性,损害了绝大多数没有使用该外挂的游戏玩家和游戏运营商的利益。4月,莫某通过QQ聊天认识了陈某,开始购买陈某的外挂用来玩游戏,每个外挂价格10元。6月起,莫某开始使用陈某的外挂经营游戏代练,后来因外挂价格涨到几百块钱一个,莫某为降低代练利润,向陈某提议共同经营代练。陈某负责提供外挂,莫某负责使用外挂经营代练,并许诺所得20%付给陈某。这种模式一直持续到两人被拘。2005年底,陈某还制作了“冒险岛”游戏的命名为“冒险之星”的另一个外挂程序,并在“天空软件”网站上出售。2006年10月,犯王某在网上认识陈某后商定,王某作为陈某“冒险岛”外挂的“总代理”负责销售,把陈某的外挂命名为“小强”外挂,在“冒险岛”游戏里公开叫卖。盛大公司发现后,立即向海南省警方报案。
2007年2月17日,涉嫌“非法经营罪”的犯罪嫌疑人陈某、莫某经检察院批捕并羁押,王某取保候审。记者从海南省公安厅网监处了解到,由于当前经营游戏代练的情况(其中多数都是使用游戏外挂进行代练)非常普遍,本案如果能够成功起诉,可能将给国内互联网游戏市场带来“震动”。目前,此案仍在继续侦查当中,并将于近期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名词:什么是网络游戏外挂?
hacktools,或者cheatingprogram,即破坏游戏原有的秩序的程序软件。玩家从网站下载外挂后,将在以后的游戏里占尽便宜。最基本的外挂能帮助自动打怪练级,高级的还能给玩家提供超快的游戏速度和超强的杀伤力,有些所谓“变态”外挂能让玩家进入无敌保护状态或者随心所欲地移动任意位置,不少收费外挂往往是上述功能的集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