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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议 网吧被盗业主有权扣光网管工资
  • 编辑:逍遥子
  • 日期:2007-10-18

  本报讯记者张杰报道:网吧包厢内被上网者盗走内存条等电脑配件,楼层的网管工资被全部扣下补偿损失。昨日,在龙城网都工作的小徐向记者喊冤。

  今年8月初,小徐应聘到上海路的龙城网都做网管,上班后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面谈好每月工资600元。10月15日是发工资的日子,小徐本想领完当月工资辞职。没想到的是,当日下午5时许,小徐所管的一间包厢被上网者撬开机箱,两根内存条和一个CPU被人弄走。

  “当时,老板就跟我估算了被盗电脑配件的价格,说我的全部工资用来抵损失,一分钱都不给我,并称我可以走了。”小徐说,网吧被盗他有责任,但网吧不能把所有的责任都推到网管身上,网吧在安全设施上也同样存在不完善的地方。

  至今,工作两个月的小徐只领到550元工资,其他的钱都被网吧扣除。

  昨日上午,龙城网都一盛姓负责人说,小徐上班期间所管楼层发生被盗事件肯定要承担相应责任,网吧并不是要扣掉他所有的工资来抵损失,只是让他明白“店有店规”,先扣下工资以划分责任。

  经过协商,龙城网都让小徐承担被盗物品40%的损失,扣除240元,补发410元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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